性別工作平等法中所規範的性騷擾分為兩種:
敵意性工作場所性騷擾
簡單來說就是有人說出性別歧視或是具有性意味的言語,造成他人感受到敵意、冒犯、脅迫性,這樣的工作環境就屬於敵意性工作場所性騷擾。
交換式工作場所性騷擾
雇主利用職權,對員工說「你要是跟我OOXX我就讓你加薪哦」這種類型的就算是交換式工作場所性騷擾。
細節可參考:性別平等工作法所稱之性騷擾所指情形為何?
而任何一個公司都有義務維持工作環境的友善,主動防止性騷擾的發生,並且在性別三法中加強權勢性騷擾
的罰則。
大家也都知道,性騷擾之所以難以消除是因為很難蒐證,要用性騷擾防治法制服色狼很困難,但難道沒有證據我就不能治他?遇到職場性騷擾時,我們可以先進行公司內部申訴
。
性工法有規定,公司超過10人未滿30人,就必須明訂申訴管道,並在工作場所公開揭示;公司超過30人更應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規範,並在工作場所公開揭示。
若公司內部申訴管道不清,公司教育訓練亦無提及此事,可依法向勞動局申訴。
簡單來說,就是公司內部處理結果不滿意,都可以直接向勞工局提起申訴
勞工局申訴
並不是匿名
!公司會知道是誰提起申訴!
違反性工法
0800-085151
各地地方政府申訴清冊
各地方政府設置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申訴聯絡窗口
依據公司營業地址向對應的地方政府進行申訴
向勞工局申訴的目的並不是要行為人認罪,而是強調「公司沒有善盡防治性騷擾之義務」,沒有好好處理內部的性騷擾,所以要準備的資料就包括:
總之就是要能證明雇主沒有維護職場友善跟安全,勞工局調查後屬實便會向公司開罰。
勞動局也會詢問性騷擾內容為何,對方講了什麼做了什麼,全部都會記錄起來,勞動局了解勞方(申訴人)的問題以及訴求後,就會向被申訴人(資方)進行調查,若內容屬實則會依法開法並公告於網站上。
可以看到亂問性別歧視問題、不給請產假、安胎假、生理假,或是刻意刁難者,都可以依法申訴,但我們這邊一定要準備好證據資料,例如請產假的不利處分為何?公司知悉性騷擾事件的證據(email截圖?Line對話紀錄?)、公司置之不理的證據(持續有受害者產生?)等,全部整理好提交給勞動局。
正因為不是要行為人認罪,所以沒有性騷擾的證據也是沒問題的。
向勞動局申訴後,勞動局會要求申訴人到勞動局一趟說明清楚,這時候記得帶剛剛準備的證據還有勞保資料等,承辦人員會很詳細的詢問你的工作內容?你與行為人之間的關係?公司有在哪裡揭露防治性騷擾的申訴管道嗎?
這張圖其實超重要,沒有貼這張就等於沒有揭露申訴管道。
讓公權力介入把事情拉到檯面上說清楚,給公司壓力逼他們開始調查性騷擾事件,並且懲處行為人。
除非申訴的公司是目前就職公司,可以請公假,不然若是申訴前公司是不能請公假的喔。
失敗
我在遭遇到職場性騷擾後,其實並不知道公司的申訴管道在哪裡,我只有跟更上層的主管提起此事,主管也表示已經口頭警告過該名加害者,但總經理並不打算處理。
後來因為該加害者持續性騷擾新進女職員,我實在嚥不下這口氣,向勞動局申訴後才知道公司有義務公開揭示性騷擾申訴管道及防治措施,而公司通通沒做到,也導致我的公司內部申訴只是告知高層主管有這回事。
在網路上填寫好申訴表後一周,市政府就會寄公文給公司(被申訴人)以及我(申訴人),告訴我們要在哪裡進行調查。
而性平事件的申訴,被申訴人及申訴人是會分開調查的,先調查申訴人,了解申訴人的訴求後,再向被申訴人調查。
整件事情從申訴到結束需要約三個月的時間。
除了時間成本外,我也付出了很多情緒成本跟勞力成本在這件事上:了解法規,我要申訴的事項是哪一條法律,填寫表單,製作證據、向現今公司請假去勞動局接受調查,付出了這麼多,前公司才願意召開性平會議懲處行為人,完全可以理解為什麼這麼多人不願意走申訴這條路。
性平法相比之下申訴人少之又少,但明明性騷擾到處都在發生。
進到勞動局申訴後,承辦人員跟我說其實多數的公司對於性平教育,頂多就只是入職時稍微提過,受害者入職時也不會想到自己會變成受害者,所以當時也不會太注意,遇到性騷擾時求助無門時有所聞;而前公司投保人數高達110人,卻沒有任何申訴管道公開給員工知道,前公司極有可能已經違法。所以已經不只是包庇加害人的問題了
基本上只是申訴,是讓公權力介入調查而已,若調查後發現,欸!公司有依照流程執行啊,沒有違法,那就沒事,所以公司也不能反告我誣告。
公司若對懲罰不服,也可以依法提起訴願,那就是勞動局跟公司之間的事了。
我也知道要走這條申訴之路成本有多高,要了解法律,要知道怎樣已經算是性騷擾,要知道去哪裡申訴;但正因為很多人都不知道,所以放過了公司,公司持續縱容下,受害者只會越來越多。
我等了這麼久、做了這麼多事,才得到前公司說性騷擾事件成立,才看到加害人降職。
可是我早已離開公司了
等之後正式開罰我會直接公開公司名稱。
如果你也想申訴公司,歡迎站內信我~